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石市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全面启动 三年实现动态监管
2010-09-2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日前,石家庄市全面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建起完整的劳动用工备案动态监管体系。

  今年的目标是:市级选定115户企业作为试点,各县(市、区)选取不少于30户企业作为推行试点。各试点企业于11月底前将从现有职工中采集的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全部录入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同时向当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报送“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各县(市、区)要依托“金保工程”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平台,并于10月底前将试点企业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录入系统。到今年底,实现全部试点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动态监管的目标。

  2011年,石家庄市将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2012年,在有劳动用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力争经过3年时间,最终实现所有用人单位录用、使用、流动、退休等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全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实现政府行政部门动态监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全过程的目标。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