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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参保企业离退休者领采暖补贴
2010-10-12作者:未知来源:新疆日报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获悉:目前,乌市已开始发放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补贴,1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将全额领到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的9个月的冬季采暖补贴。

  据了解,乌市将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补贴,累计发放金额达1.62亿元。

  目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冬季采暖补贴基本上由企业支付,个别地区由财政予以补助,部分破产改制企业从资产中一次性清算。近年来,随着破产企业、改制企业的增多,企业无力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冬季采暖补贴,给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带来困难。

  相关规定要求,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从参保缴清养老保险费后次月起执行。今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冬季采暖补贴所需费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保离退休人员,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据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对信息系统社保基金支付科目进行了调整,以做好离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补贴的发放工作,确保全市离退休人员在入冬前享受到新的待遇。(记者 热娜·乌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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