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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卫工作者绩效考核要以社会效益为主
2010-11-0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10月25日上午,海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在全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部署会上提出,医疗卫生单位的绩效工资不同于企业的效益工资,不能直接同单位经济效益挂钩。对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必须充分体现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要以社会效益为主要考核内容。

  其中,重点考核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创造的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重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的综合评定绩效考核方式。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是推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引导医药卫生向公益服务发展,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努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

  该负责人提出,在分配中要注重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向承担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救治、环境恶劣的现场工作岗位倾斜,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真正建立起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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