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劳模评选出台"限官令" 县处级不得超20%
2010-11-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五年一度的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将于下月召开。目前,相关评选工作正在紧张开展。11月8日,记者从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提高一线劳动者在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当中的比例,我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超过总数的30%,其中县处级干部不得超过20%,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此外,企业职工不得低于总数的45%,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5%、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22%。
据悉,此次将评选、表彰800名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其中,省级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省级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此次评选还把农民工纳入了推荐范围,并要求农民工数量不得低于总数的6%。为确保此次评选公平公正,我省要求:在评选过程中,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所在设区市、有关单位要通过媒体公示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凡有群众举报的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负责的答复。逾期未反馈处理意见或处理意见不明确的,取消被推荐人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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