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今年工资指导线涨幅最高16%
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了江门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江门市区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上线为16%,下线为4%,基准线为12%。而对于高过工资平均水平的垄断企业,原则上不得涨工资。
上线比去年调高3个百分点
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0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江门市区企业职工将整体上浮。根据三类不同的情况,上浮标准各有不同。企业生产正常达同行业盈利平均水平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盈利较好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员工工资可上浮16%,但一般不要超过这个水平;而企业生产情况欠佳的企业,其上浮标准一般不低于4%。
通知还特别规定,对享受国家特殊政策的垄断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江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加薪;而企业生产情况较差的企业,必须坚持81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底线。
据记者了解,去年江门工资上浮上线为13%,一般企业可上浮8%,但对于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的企业,可零增长或降低,但必须满足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根据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才指定了上浮上线16%的政策。”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指导线没强制性
江门今年的工资指导线上浮水平跟全省相差不大。根据广东省制定的2010年工资指导线,今年的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其中增长上线为17%,下线为4%。
据江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性,仅是劳动部门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一个参考。“但其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导线必须执行,具有强制性。”该人士称。据了解,每年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的另一个功能,就是在劳动工资集体协商时,劳资双方谈判时的一个“标准”。
■ 职场纠纷
背景:新会区法院本月初对两宗职场纠纷案进行一审宣判。
辞职遭拒 摔杯子砸汽车
今年8月,新会区某公司职员邹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于当月2日晚因辞职问题与经理发生争执。经理认为,邹某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因其未按规定辞职,公司拒绝办理辞职手续。争吵激愤之下,邹某摔烂了经理办公桌上的玻璃杯,又一脚踹烂了办公室铝合金门。
离开办公室后,邹某怒意未消,看到电工房门口有一把铁锤,随手拎起到公司停车场,锤砸经理停在那的小汽车,致使车后挡玻璃、后保险杠、左前门左二门玻璃、后机盖、后排音响饰板等部件损坏。经鉴定,被毁坏财物共价值人民币9204元。
判决: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10个月
等不及调解 打断老板三肋骨
新会区某公司职员王某、张某军、代某因劳资问题与公司老板张某曾多次发生争执,劳动所介入调解,但第一次调解并未达成协议,劳资双方再次相约第二天在劳动所进行调解。
今年7月1日上午9时许,在劳动所外等候调解的王某、张某军、代某三人,刚见到用人方人员到来,立即将老板张某拖下车,不等解释,立即对其进行殴打。三人使用拳头、转椅、瓷砖等殴打张的身体,致使张右侧第八、九、十后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判决:故意伤害罪,三人各获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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