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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辞”也违法
2010-12-0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此前,华为“劝辞”员工事件引发各界争议。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以后将在全国总工会那里“卡壳”。

  全总有关负责人2日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误差等原因,近期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借此规范用工行为,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少数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

  对此,全总专门发出《通知》,明确指出,这些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通知》要求,对这些行为,坚决要求其纠正。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决不姑息。

  无论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是全国总工会,其相关负责人都一再强调出现这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主要是由于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存在偏差,尤其是把“无固定期限合同”当成了“铁饭碗”。

  由于在最近发生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事件中,一些单位工会的声音都不太突显。所以,在全总在《通知》中,还明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调查处理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避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坚决要求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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