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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工资太低
2010-12-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人社部发[2010] 32号)》。彩虹计划确立的目标任务是: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10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近年发生了100多起。主要原因是一线工人对现有工资不满意,要求提高工资。

  12月11日,“集体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关系的转型与挑战”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会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据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向好和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劳资双方矛盾凸显,从沿海地区到内陆,多家企业出现了规模较大的怠工、停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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