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举措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为防止由于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我市积极采取措施,确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检查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到全市各乡镇开展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执法督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重点检查建筑企业、服务、制造、加工密集型企业特别是租用厂房、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在建高速公路等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单位、铁路建设施工单位、水利建设施工单位在建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依法快速处理劳动争议
市劳动保障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快立案、快办案、办好案为要求,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劳动者权益、企业利益的双保护。一是倡导“调解先行,以调为主”的方式。以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三步走的模式,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发挥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及时、依法的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协调好劳动关系,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缓解劳动仲裁庭案多人少的矛盾。三是开辟集体劳动争议绿色通道。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尽快结案、积极移送法院执行。真正做到讲效率、保质量,有效避免了集体上访事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共办结劳动争议案件284件,其中工资案件112件,涉及人数451人金额445万元;工伤补偿争议案件172件,涉及职工172人金额468万元。受理集体劳资纠纷11件,涉及383人金额253万元。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在日常监察执法工作中,市劳动保障局坚持“四字”执法方针,积极构建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突出一个“快”字。本着快登记、快汇报、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原则,在最短时间内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确保一个“质”字。接到投诉案件后立即调查取证,注重分析细节,严格程序,依法办案。三是落实一个“严”字。严明纪律,建章立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提倡一个“心”字。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高度重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轻微违法案件时,坚持批评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自行整改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今年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45户,涉及农民工8.37万人,发出整改通知118份,提出整改意见169条,督促32户用人单位与2073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82家用人单位为2.47万名农民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
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颜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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