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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居诉讼欺诈之首
2010-12-2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宣武法院公布了存在诉讼欺诈案件的调研结果显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居然是掺假因素最多。66名为讨薪到法院打官司的农民工中,竟然有一半的人掺了假,存在诉讼欺诈行为。

  在宣武法院近日受理的66名农民工起诉某建设有限公司和包工头王某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中,有掺假因素的案件就占了将近一半。法官告诉记者,在庭审调查时,询问农民工案情时发现了破绽,最终发现其中将近一半的农民工要么夸大了拖欠报酬的数额,要么使用假身份证,冒名来讨薪。

  宣武法院调研发现,诉讼欺诈多发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涉财产案件中,以欠款、借贷纠纷、房屋权属纠纷、离婚中的财产分割等为主要案由。其中因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而引发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所占比例最高。造假者多为包工头,在起诉书、授权委托书等诉讼材料中冒用当事人身份签字。

  解读

  诉讼欺诈增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虚假诉讼运作成本低、操作方便。为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对此类案件免收代理费,法院免交诉讼费,且各法院对此类案件多采取绿色通道快速审理,使造假者便于浑水摸鱼。

  二是该类诉讼多为群体性,且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核实身份工作困难。

  三是用工不规范。建设工程层层发包、转包、分包,债务主体难以查明。包工头与农民工无书面合同,工资标准及出勤记录不规范,农民工具体工作时间难以查明。

  四是对于虚假诉讼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各国法律对滥用诉权,进行虚假、恶意诉讼,损害对方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大都加以明确的规定,并辅以相应的处罚措施。而我国相关法律中至今仍未明确这一概念,也缺少对于此类行为的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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