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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援出民工工伤调查报告,呼吁关注工伤康复
2010-12-3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29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组织力量进行了一定量的调查对比分析后,发布了《农民工工伤康复和再就业调查报告》。目的是为提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农民工工伤康复及再就业问题的关注,以便更好的照顾好民工的权益和生活。

  《报告》提出了三项建议。第一,建议在《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对工伤职工实行“先康复、后补偿”的基本原则,并将“工伤康复”单列一章,对工伤康复的适用范围、对象、待遇以及经费支持、监督管理等给予明确规定。第二,建议采取“先评残后康复”,允许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再申请工伤康复,可以使工伤职工解除后顾之忧。第三,建议工伤康复的费用,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一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保险基金支出之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这样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论是否有工伤保险均可提出康复治疗申请。

  据时福茂律师介绍,该《报告》选取了73个已经结案的样本进行调查问卷分析。从统计数据来看,在73名农民工当中只有1人表示用人单位曾为其申请过康复治疗。在调查农民工本人是否有过康复治疗时,68%的农民工表示受伤以后只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并没有再进行过康复性治疗。

  组织调研的王芳律师说,工伤农民工作为工伤事故的受害者,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都遭到极大的摧残,我们要关注的不仅是工伤后的补偿,更要关注如何使他们尽可能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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