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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使者”飞遍全闽
2011-01-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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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使者”遍八闽

  2010年11月下旬,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2008年3月14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法庭揭牌成立,从而使外来务工者有了自己的“维权之家”。

  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晋江市,拥有上百万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使劳资纠纷处理实现快速便捷、职责明确、协调畅通,晋江法院及时出台《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应急处置办法》。对超过10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用人单位负责人逃匿以及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案件,法院成立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

  同时,确立立案单位第一时间报告制度、首接负责制的原则,报案者所报案件不属于该庭管辖的,首接者也应当负责引导到管辖庭;在立案上,由立案庭立案后分散到7个基层法庭,避免因衔接出现疏漏而激化矛盾。

  晋江法院院长潘丰源告诉记者,该院近年来受理的所有劳资纠纷案件均在信访或起诉当日立案,对务工人员申请诉讼费救助的,均依法准许缓、减、免。针对突发性欠薪事件,法院提前介入,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诉前保全、先予执行、查封拍卖”等法律手段,成功解决了数十起涉及数百名务工人员的恶意欠薪事件。

  去年春节前,晋江连续发生多起老板举家外逃的恶性欠薪事件,让等着工资返乡过年的农民工心急如焚。案件发生时,晋江法院一方面引导工人们尽快立案,另一方面遵循“简便快捷、重在调解、快速变现、依法处理”的原则,采取灵活的措施,查封工厂的机器设备等财产进行“提速”拍卖。

  在处理侨兴时装制鞋厂拖欠305名工人工资一案时,晋江法院“破例”将正常拍卖应有的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委托评估、当事人确认评估书、摇号选定拍卖机构、委托拍卖、拍卖报价、电视公告等一系列程序,于当天在《侨乡频道》、《晋江经济报》等媒体的监督下进行,经过连夜加班加点,完成了本来需要几十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还“破例”把拍卖会直接设在该工厂内,让工人们现场监督拍卖会。最后设备如期拍卖,民工的工资如期得到兑现。

  2009年5月,福建首个矿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站也在闽西红土地的龙岩市新罗区成立。针对辖区是全省重要矿区的情况,新罗区人民法院在矿山企业集中区适中镇洋东村挂牌成立矿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站,集中为矿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在站内设立巡回审判速裁法庭,定期集中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各类案件,并邀请农民工、农民工家属及厂矿企业负责人旁听庭审,引导依法维权和合法用工。他们还在站内11个矿点设立农民工维权信箱,接受农民工来信来访,为法院主动、及时参与维权提供依据。据了解,该工作站成立以来,已调解了数十起劳资纠纷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邵武的专门合议庭

  “没想到我们讨了1年多没拿到的工钱,你们不到1个月就帮助拿回来了。”元旦前夕,3名农民工从闽北邵武市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追回的欠薪时,动情地说。

  2005年3月,邵武法院在福建率先成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合议庭。合议庭建立后,将过去分散在各个专业庭审理的农民工维权案件,集中到这里统一审理,标准统一,更加规范。同时开辟农民工维权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依法减少相关环节,确保农民工起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绿色通道措施还包括: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电话热线,新增加口头和电话预约上门等立案方式;尽量使用简易程序和督促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对工程款中涉及职工工资收入部分裁定先予执行;对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案件实行司法援助,缓、减、免诉讼费;对外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因一时难以提供身份证明,但手续均符合立案条件,先受理再补办手续,并不再审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

  如今,合议庭已成为农民工的“维权使者”,5年间共审理、执行上千件农民工权益案件,挽回损失2100余万元。

  “我自己找包工头多少次了,都没用。走,到农民工维权合议庭讨说法去!”下岗女工艾某讨赔医疗费多年未果,到法院一起诉,很快就拿到了9万元的赔偿金,这让她喜出望外。邵武法院副院长马俊文告诉记者:“对于农民工案件,我们都能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设立合议庭之后,邵武市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调解率、结案率、自动履行率都大幅提高。”

  邵武法院还适时启动“先予执行”程序。据统计,仅2010年,邵武法院就对8起案件启动了“先予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额达40万余元。

  合议庭还通过聘请工会、妇联主要负责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形成调解合力,化解矛盾。对不能调解结案的,注意做好教育疏导,以利于裁判的履行;对涉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通过汇报案情争取上级法院及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院领导的组织协调做好当事人情绪稳定控制工作。

  合议庭还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优势,依托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做好义务履行人思想工作,使大部分的职工、农民工维权案件无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是在调解之时或是调解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便能自动履行完毕,避免增加诉累。

  维权举措层出不穷

  福建高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法院每年受理涉及打工群体讨薪的案件均在四五千件左右。这些案件大多是涉及面广、矛盾对立的群体性纠纷,处理不当极易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福建法院积极应对,破解讨薪难题。全省法院普遍开辟打工者依法讨薪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的人性化。浦城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和两个法庭开设了讨薪窗口,由导诉员解答有关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对无法在正常工作日来法院立案或行动困难的农民工,实行主动上门、电话预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允许农民工口头起诉。

  “索要欠薪的案情错综复杂,可谓剪不断、理还乱。”福清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曾朱兴介绍,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都是双方私下无法协商解决的“烫手山芋”,当事人对抗心理较为明显。为此,福清法院加大讨薪案件的执行力度,集中力量,以快取胜,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农民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工作,还成立了数个农民工案件执行小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调解衔接工作向外省籍农民工群体延伸推进,他们通过与外省驻莆劳务合作机构沟通协调,分别建立河南、四川等地农民工调解衔接工作站,并在外省籍农民工比较集中的62家企业、13个社区设立调解衔接工作点。同时选聘111名外省籍农民工为特邀调解员,发展200名外省籍农民工为调解志愿者,由法院负责集中培训和挂钩指导。另外他们还制定并试行《外省籍农民工群体调解衔接工作制度》,确保涉及外省籍农民工矛盾纠纷早预测、早监控、早化解。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执行款集中发放大会,将2010年12月1日以来执行到位的共计15案执行标的额262.59万元集中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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