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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只有36人知道的欠薪保障制度,怎么办?
2011-01-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年两会上,来自工会界的市政协委员杨爱华、范佳健就此提交了一份提案。“欠薪保障金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其使用情况能否公示?”杨爱华认为,此举在加大宣传的同时,也能鼓励企业更加配合、积极地缴纳欠薪保障金。据《劳动报》报道,在500名基层员工中,只有36人知道上海有一个欠薪保障金。

  据悉,本市欠薪保障金制度规定300人以下的小企业每年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因歇业、宣告破产进入清算程序,其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或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逃匿,停止经营而造成员工无法取得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向政府申请从欠薪保障金中取得部分工资的补偿。“不过,一旦企业法定代表人逃匿了,员工若不申请,也无从领取补偿。”杨爱华说。

  为此,两位委员建议,将“欠薪保障金”的收入、使用情况以及累积金额,通过公共网站、邮件或书面资料邮寄等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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