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方联动”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中工网电 (记者姜明)记者日前从天津市高级法院了解到,在全国许多地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的情况下,2010年天津市法院系统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与上年同比却下降了24.88%.这主要得益于由天津市高级法院牵头,会同天津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组成的“四方联动协调机制”,联合处理劳动争议,将绝大多数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增多,处理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2009年,天津市高级法院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4部门,组成“天津市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领导小组”,4家机构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实现诉、裁、调对接,多元化地解决劳动争议。
“四方联动协调机制”作为天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目前已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天津市每半年召开一次市级多方联席会议,研究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及时提出意见;每月进行一次多方信息交流,为分析动态、协调行动、整合资源、科学维权提供依据;重大事件和问题实行多方共决,做到集思广益、源头参与、重点突破,逐步构建起社会援助、多方联动的法律援助体系。
此外,天津市总工会还开通了职工维权“绿色通道”,目前,天津市18个区县已全部成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工会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7280个,覆盖全市1.6万家企业。去年,天津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764件,与上年同比下降了24.88%.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勉介绍说,联动调解机制有几个明显优势,信息共享,尺度统一,权威性强,兑现及时。该机制是一个共同的平台,如果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工会通过工会的信息渠道将信息及时传递给联动中的其他各方,各单位就可以及早准备,提前介入,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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