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想免医药费就举报医生
2011-02-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在如今一些医院医生收取红包行为屡禁不止的社会背景下,2010年 8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一医院的下述承诺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引来了一定的质疑和争论。

  承诺:不接受患者红包;不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回扣;不私自收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查实,不仅要对当事人处以10倍的罚款,同时举报人(患者)本次就医全部医药费用由该医务人员承担。

  医院承诺:患者举报收红包可免当次医药费

  据了解,株洲市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百佳”、“湖南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50余项殊荣。

  据悉,株洲市医院之所以做出上述承诺,主要是为了严格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遏止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有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记者了解到,承诺还有以下内容:凡未履行以上承诺的医务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属个人行为的,对当事人处以10倍罚款,同时举报人(患者)本次就医全部医药费用由该医务人员承担;如果举报人非医院就医患者,则给予1000元奖励,奖励费用由该医务人员承担。若属科室行为的,对科室主任予以同等处罚。

  患者家属:欢迎医院真正的自我净化之举

  “以前一些医院也说反对收取红包,也说欢迎举报,但是,患者或家属真正举报之后,要么犹如石沉大海,要么则是不了了之,有些甚至遭到了打击报复,相对弱势的患者及其家属哪里还敢举报?”谈起株洲一医院的承诺,刚出院不久的市民黄先生感触颇深。

  黄先生认为,对比之下,株洲市医院的这种承诺看起来还是不错的,我们欢迎。

  但是,也有市民认为,此举可能会导致出现一种“钓鱼式”维权举报的情况,比如一些患者或家属为了获得奖励或免费治疗,可能会采取诱导式的方式先送红包,其间暗中取证,随后举报。对此,一名家属在医院工作的市民建议,医院方面在自我净化的同时,也要注意合理、有效地保护医生。

  业内人士“医院动机可嘉但效果还有待检验

  对于株洲市一医院的上述承诺,长沙市一家省部级三甲医院的资深医生认为,此举无疑是该医院自我加压、自我净化的积极举措,目标动机都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只是,这些承诺能否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得到落实,还有待各方结果的佐证。

  该专家分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些年来医生收红包的行为一直还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在他看来,这一方面因为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本身的相对不均衡,少数医院集中了大部分优势的医疗资源,这就难免使得一些患者及其家属试图通过红包的形式来换取更多优势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则因为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并没有得到真正地贯彻落实。人们很少看到有医生、医院因收取红包而被依法处罚尤其是追究刑事责任。

  该专家认为,有关方面其实应更为深入地分析、探寻医生收红包的治本之策。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