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为残疾人提供医疗保障
2011-03-03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在江西省崇义县近日实施的“一揽子”方案中,从四个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
参加医疗保险由政府补贴。农村城镇居民中的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围,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
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白内障复明、精神病人服药、残存听力儿童的助听器验配、假肢安装等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急需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县级医院设立精神病康复专科,为精神病患者提供药品供应和康复指导。
残疾人就医免交或减交部分费用。门诊患者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住院患者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减交50%。
建立住院救助和特殊救助制度。贫困残疾人列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重点对象,其中患大病的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住院救助。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特困家庭和重症残疾患者,超出医保报销封顶线的个人承担部分,由政府再给予30%—50%的特殊救助。(江西省崇义县医保局 谢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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