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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称女工会是职工的娘家
2011-03-0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目前,我国女职工已达1.37亿,占职工总数的42.6%.随着广大女职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女职工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张世平是全总副主席,同时也是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作为全国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当家人”,张世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十二五”时期,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关键要当好广大女职工建功立业的“加油站”和强大后盾。

  “我们首先要在提高女职工素质上下功夫。”张世平说,尽管随着企业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女职工自我进取意识和学习掌握技术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相较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

  据统计,目前处于初中、中专及高中文化程度的女职工仍是女职工队伍的主体,无技术等级女职工比例高于男职工14.6个百分点,至于高技能、创新型女性人才更是严重匮乏。

  “目前,女农民工已达3420万人,占到女职工总数的36.8%.”张世平表示,但女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单一,就业领域大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和岗位,如何尽快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一项艰巨任务。

  她表示,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将为女职工素质提升搭建三个平台:一是力争3年内实现85%以上女职工参加“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和各项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二是争取3年内完成200所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建设,实现80%以上女职工接受各类教育培训、700万女职工提升技术等级、350万女职工提升学历层次;三是广泛开展具有女职工特色的技能比武、创新竞赛等活动,将于2012年举行全国女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以竞赛倒逼女职工学知识练技术”。

  提升素质,固然为女职工更好实现职业发展和美好理想提供了内生力量,但在现实生活中,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依然突出。

  来自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的有关调查显示,劳动用工制度不规范,对女职工用工歧视现象依然普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一些单位得不到落实,企业生育保险参保率低,女职工特殊权益得不到应有维护。而且,由于女职工承担着家庭和社会工作的多重角色,繁重的工作和生活使女职工承担着比男职工更多的心理、生理和社会压力。

  “工会女职工组织另一个工作重点,就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张世平说,从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的层面,将以继续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各项法律政策体系的修订完善为抓手,特别是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修订工作,切实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在企业层面,要借各级工会大力推进“两个普遍”的东风,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女职工组织覆盖率达85%、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0%的阶段性目标,为女职工权益维护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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