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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应该考虑性别比例失调吗?
2011-03-2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据《东方早报》报道,本周末,6.7万人将参加上海公务员考试,对于公务员考热持续升温,市人大代表、宝山区国资委主任孙晓风提出了“关于公务员招录、调录工作中的几点建议”:公务员录用中应有“递补”,给更多人机会。而全国人大代表、杨浦区区长金兴明则建议,在公务员考试设计上,考虑男女差别,缓解新招公务员的性别比失衡。

  杨浦新公务员女性占2/3

  金兴明代表指出,目前公务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其中明显的一点就是年轻公务员性别比例失衡。根据金兴明代表提供的资料,在杨浦区2000年以后招录的公务员中,女性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0年占到50%,在2010年就占到67%。

  对此,金兴明代表建议,进一步拓展“入口”,加大从高校、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选拔力度,拓宽公务员选拔视野。

  金兴明代表则建议,适度考虑男女差别,尽量减少客观题所占比例,一定程度上缓解新招录公务员性别比失衡问题。

  金兴明代表还建议,严格限制编外人员队伍。加强既有公务员队伍的培养和使用,挖掘内部人员潜力,大胆管理、使用既有人员,淘汰不合格的公务员,腾出岗位招录新人,推动优胜劣汰;也可建立人头经费“包干制”,坚持“增人不增费”,用经济杠杆约束用人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的冲动。

  应避免岗位空缺

  “录取通知发了,录取对象却不来了,用人单位想要让面试第二或第三的考生递补,得到的回应是没有先例。”孙晓风代表介绍了时下公务员招录中的现实。

  她说,公务员招录工作通过统一考试后,一般按1:3面试后,1:1进行政审、体检;新录公务员培训,前后整个工作近一年,由于没有递补制度,造成有人失望而归,而用人单位面临岗位空缺。

  孙晓风代表建议,公务员录用工作中应有递补的具体做法。目前通过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很多,并不是没有合适的候补人选,要避免实际操作规定中考虑不足造成用人单位岗位空缺,长期得不到补充,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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