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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行仲裁建议书制度
2011-03-23作者:未知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针对当前日益增多的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积极探索预防和应对措施,在依据司法建议书模式上建立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建议书制度。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发企业、规范编制外用工过程中引发争议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正式受理前,先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指出其存在的题目,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规范劳资关系,从源头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到目前为止共发出劳动仲裁建议书10份,主要涉及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题目,共促使了6起案件达成了和解,使劳动者不必走完法定仲裁程序便维护了自身的正当权益,减轻了从立案到开庭再到裁决的法律程序。缩短了劳动仲裁案件处理周期,节约了办案本钱,这一举措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建议书的建议事项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有助于消除劳动隐患,减少了违法用人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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