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诱饵骗走美少女当坐台小姐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12日期间,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就审理了两起女性打工者因轻信他人,外出打工被骗甚至被迫卖淫的案件。铺天盖地的招工信息,眼花缭乱的工资奖金,项目繁多的补贴补助,这些工作待遇都可信吗?其中会不会有舒适的陷阱?提醒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女性求职者:提高警惕,规避风险。
轻信网友沦为坐台小姐
今年18岁的李某和张某都是新野县一中学的学生,两个女孩原本在学校成绩就不是很好,在接触网络以后,更是沉迷于网络。在一次上网聊天时,李某认识了网友朱某,朱某此后便经常陪着两个女孩上网玩游戏,并为她们充电话费,渐渐取得了两个女孩的信任。
经过网络视频聊天,朱某发现李某和张某都长相甜美,身高在1.70米以上,并且两人都怀揣明星梦。朱某便吹嘘自己的表哥是广州某服装公司部门经理,公司现在正在招聘封面模特,待遇很高工作还很轻松。朱某还假称自己现在是这家公司的副经理,并通过摄像头向她们出示了他伪造的名片,使两个少女信以为真。李某和张某在朱某的安排下到了广州,之后朱某就纠合同伙,将她们控制起来,并强迫她们到宾馆坐台。
作案手法:薪水高、有特殊社会关系成常用“诱饵”
据新野县法院院长龚超介绍,从审判实践看,目前犯罪分子一般都是团伙作案,介绍工作的人表面上只有一人,可是一到预定地点后,就有人帮忙共同实施犯罪,形成“一条龙”作案,具有黑恶势力性质。不法之徒将女青年骗到目的地后就以工作不好找或其他理由推翻原来的承诺,然后强迫女青年卖淫,如果不答应,就威胁或者实施强奸,逼迫女青年就范。
据介绍,犯罪分子往往摸准打工者的心理,为达到诱骗女青年上钩的目的,先取得她们的信任,然后以所介绍的工作薪水高为诱饵,或者利用一些女青年想当时装模特、当歌星等心理特点,吹嘘自己认识某位经理、总裁等,将谎言吹得天花乱坠,使一些女青年不自觉地中了圈套。
上一篇:编造虚假用工消息,诱骗老乡卖淫
下一篇:新生代民工对生活的乐观范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