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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社会统筹保险
2011-04-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社会统筹保险简称: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丧失劳动能力(暂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非营利的特征。

  一、社会保险制度有什么作用?

  答: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实行有保障的货币支付,发挥如下的具体作用:

  (1)保护退出劳动领域的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运行;

  (2)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3)促进安全生产和劳动力合理流动;

  (4)实现社会安定。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1、它们的原则和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2、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实现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4、管理制度不同。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集中领导,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属于行政领导体制。商业保险是自主经营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于金融体制。

  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以投保所缴保险费多少为标准,社会保险看重“保障”,商业保险着眼于“偿还”。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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