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劳动争议逐年上升打工最好签订合同(组图)
2011-05-03作者:未知来源:四川在线-四川农村日报

  

本报记者

 

  

劳动争议逐年上升打工最好签订合同

 

  本报记者 刘鑫

  记者近日从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上获悉,随着社会转型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劳资关系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其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劳动争议案件高发。2010年,全国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0.6万件,同比增长12.1%,依然呈上升趋势。

  案件

  农民工成劳动争议受害主体

  4月21日,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杜伟,向记者介绍了几起劳动纠纷案件:

  【工伤索赔】

  杨学,南充市嘉陵区大观乡牛郎坝村村民。2006年至2010年,他一直在成都市安姆家具有限公司从事木工工作,期间一直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2010年5月26日,在一次木条切割加工过程中,杨学的右手被切割机卷了进去,随后被立即送医救治,并被四川省求实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但该公司老板只愿意支付其4000元的工伤赔偿金。

  2010年10月,杨学开始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最终,2011年4月21日,在律师调解下,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与杨学初步达成意向,愿意支付杨学2万元工伤赔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

  朱小玲,双流县西航港江安村村民。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她一直在成都市锦江区慕泙册柏莱公司做服装销售人员。

  2010年12月,朱小玲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该公司却无故拖欠其当年11月、12月工资、全年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助金,总计1万余元。

  2011年4月20日,虽然经过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大力调解,该公司却只同意支付朱小玲7000元,作为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余下的加班费、11月和12月工资至今没有下文。

  【欠薪】

  李登国等14人,眉山市丹棱县农民。2010年9月至11月,在当地工头黄燕刚的介绍下他们来到河南新安县,跟着河南籍包工头李湘三做新安县顺云线项目工程做拉线工作,期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2010年11月28日,该工程施工结束。然而李登国一行14人却一直没有拿到当初约定的工资,总计约5万2千元,只得向省总工会求援。

  在此期间,经过省总工会、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调查发现,该工程项目由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洛阳泽龙分公司承建,而后分包给河南籍包工头李湘三,李湘三又分包给黄燕刚,由黄燕刚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同时,人数总计达53人,且均为四川籍农民工,欠薪额度也远不止5万余元。

  目前,由于该案件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各项证据材料需要做大量收集确认工作,53名川籍农民工又均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和保险,维权工作正在艰难地开展当中,前景难料。

  分析

  为何年年呈现上升趋势

  “造成目前劳动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的原因有很多,农民工自己也应提高法律意识。”省农民工援助工作站律师王恩惠,在分析造成目前劳动纠纷案件高发原因时说。

  他认为,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他们不了解法律相关基本知识,导致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同时,不注重对相关维权证据收集,比如合同、送货单、材料进购单、工作服等,甚至是公司食堂饭票,都能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是目前社会上还没有形成对农民工的合力关注。一旦劳动纠纷产生,农民工往往得不到第一时间处理。比如,劳动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农民工找上门后,往往将其转向劳动仲裁委或法律援助机构,这就提高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集中性、办案长度等,案件得不到及时快速处理,数量自然会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律师程积炎补充说:“还有一点就是目前企业、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太低。”他指出,企业、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劳动合同“可签,可不签”,不依法用工,本身就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然而我们的法律却没有对这种行为作出明确、严厉的制约手段。

  支招

  做好证据收集

  ,

  为维权做准备

  “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大多数农民工在劳动纠纷中都未签订用工合同,因此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就是庭外调解。”杜伟说。

  他建议,在遇到劳动纠纷后,农民工一定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比如工作服、销售单、送货单、考勤卡、门进卡、饭票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下一步的维权打好基础。

  在收集好证据的前提下,农民工可先行与单位进行沟通;如沟通未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等提出法律援助,寻求免费法律维权,或者庭外调解。

  农民工要加强自身相关法律基本知识学习。多参加一些由当地司法部门所举办的农民工法律培训,了解相关知识,做到有备无患。

  (图片由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