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宁波一男子为拿双倍工资不签劳动合同
2011-05-05作者:未知来源:中广网宁波

  5月5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成律)靠打官司赚钱,却不是律师。宁波一男子为了拿双倍工资,拒绝与单位签书面劳动合同,想诉诸于法后大捞一笔。

  宁波市镇海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原告邝某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起诉到法院,称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支付劳动报酬,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并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55246元。

  邝某于2010年8月中旬进入镇海风赢针织有限公司工作,据风赢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陈述,邝某12月中旬离开公司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9月初公司曾向新进员工收取身份证用于办理社会保险及暂住证等,但被邝某拒绝,他还怂恿另一名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法院在庭审中逐步了解到,原告邝某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常客,基本上每次都是通过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工作几个月后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邝某在风赢公司工作期间存在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不支持邝某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请,同时驳回了邝某支付加班费的诉请,判决风赢公司支付邝某经济补偿金等费用3500元,并为其补缴3个月的社会保险。判决下来后,邝某不服,又向宁波中院提起上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