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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海南公司被裁决支付加班费
2011-06-22作者:未知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孟建和昨日(6月21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已经收到三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裁决南方航空(600029,股吧)海南分公司支付其休息日加班费和法定节日加班费共计约2.5万元。昨日记者致电南航海南分公司,但无人接听电话。

  37岁的孟建和是“南航海南分公司曲线裁员”事件的员工之一,2007年底,孟建和和上百名在南航海南分公司工作多年的临时工被要求和南航海南分公司签订解除连带关系协议书,然后和一家名为“海南安泰保务服务中心”的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成为这家公司的劳务工,之后再和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签订上岗合同,成为一名劳务派遣工。去年9月28日,他们接到南航海南分公司和安泰中心分别向他们下发的终止上岗合同通知书,结束在南航海南分公司的工作。孟建和与南航海南分公司的其他34名老员工因认为南航海南分公司通过劳动派遣曲线裁撤老员工,将其工作多年的公司告上了法庭。

  孟建和曾于去年11月16日向三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定南航海南分公司2007年与其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和“上岗合同书”(劳务工)无效,并裁决撤销;确认其与南航海南分公司仍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裁定南航海南分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向其支付工资和补助等共计达200多万元。

  近日孟建和接到三亚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孟建和提供的仲裁书复印件显示,三亚劳动仲裁局最终裁决南航海南分公司支付孟建和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合计25620.8元。同时三亚劳动仲裁局裁决南航海南分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分别为其补缴保险费和社保。

  三亚劳动仲裁委驳回了孟建和其他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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