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人民法院 当庭调解并兑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1-06-22作者:未知来源:北纬网-雅安日报
近日,荥经县人民法院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并当庭兑付了农民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万元,这起历时一年之久的劳动争议纠纷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被告人王某系原告煤矿企业的职工,从事井下打路工作。2010年6月3日,被告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一期煤工尘肺。2010年9月28日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0年12月24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被告因与原告协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果,故于2011年3月5日向荥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于2011年3月24日作出荥劳仲案字(2011)第30号仲裁裁决书。原告对该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被告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过高,故诉至该院。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及时查阅了案情,了解到被告是外地农民工,生活困难。为了尽快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承办法官当即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鉴于双方矛盾较深、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开庭时法官又再次抓住时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长达几个小时的析理辩法,最终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原告当庭支付被告王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万元。
荥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实行案件全过程调解,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手段,不断完善和创新调解方法,将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并注重“调解兑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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