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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山西省300人以上企业将建劳动争议调委会
2011-06-29作者:未知来源:山西晚报

  6月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300人以上的企业将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员工和企业发生了劳动争议,可先到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以往,员工如果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再到法院诉讼,费钱费时。如果有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些小的矛盾、争议在企业内部就可以解决,避免了进行仲裁程序或到法院诉讼的麻烦。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张健表示,“十二五”时期,除了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省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中心)设立的调解组织组建率也要达到80%以上,今年要达到30%以上。通过发挥调解这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力争使50%以上的小额、简单争议化解在企业、乡镇(街道及社区)。另外,我省还要通过分类精准化办案,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年内仲裁按期结案率要达到93%以上。

  继2010年6月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目前,全省11个市中,已有太原、长治、阳泉、运城4个市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长治市率先在全省成立了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太原、晋城、朔州、临汾4个市之前已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2009年11月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成立以来,全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仲裁案件16584件,涉及21513人,结案15209件,结案率达92%;当期受理调解案件7284件,涉及人数4509人,结案率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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