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加大医保定点医院监管力度
2011-07-15作者:未知来源:山东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从山东临邑县人社局获悉,该县某社区城镇医保参保居民王某因跟腱断裂住院,花费住院费用16229元,某定点医院为她报销医疗费用4609元。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名患者是外伤,不属于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范围,不得从医保基金中支付。该定点医院要对这一支出负责,被扣除了这部分支出。”
今年以来,该县人社局强化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监管,多举措力促医保基金支出安全。加大了对医保定点医院的日常巡查力度和密度,1-6月份,查处挂床病人11人、不符合住院指征而住院4人,挽回基金损失3万余元。同时,完善并落实对医保定点医院的协议制度,上半年,抽查各定点医院的参保住院病历372份,扣除不合理费用2余万元。近期,参保职工张某因脚上长痣住院做了切割手术,花费住院医疗费用809元,某定点医院为她报销医疗费676元。该县医保处工作人员经查阅张某的住院病历得出结论,无压疼,边界清楚,无出血,属于无指征住院。按照对医保定点医院的协议,该定点医院对这项支出负有责任,医保基金不得支付。
另外,该县还积极改进结算办法,通过增加单病种限额结算的病种,强化对定点医院统筹基金支付的控制管理,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山东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鸿鹤 李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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