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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医保局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工作
2011-08-15作者:未知来源:江西省武宁县医保局

  江西省武宁县医保局抓住《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和《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市、县有关部门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该局的工作方法是:

  一是在年初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注册登记的同时,必须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做到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与工伤保险登记同步进行。

  二是凡到医保局办理参保注册登记的单位,必须提供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书面文件,不能提供该文件的,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除离退休人员可不参加工伤保险外,其他人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包括在职人员、自聘的非正式工、灵活就业人员、临时工等。上述三点就保证了工伤保险应保全保。

  四是工伤保险金优先于基本医疗保险金缴费。各单位缴医保金的程序是:首先将个人基本医疗、大病医疗的医保金缴清,其次缴清单位工伤保险金,再次缴清单位大病保险金,最后缴清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金。凡参保单位未交清基本医疗保险金的,一律不开通统筹记账、报账系统,这样就保证了工伤保险金不少收。

  五是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并经报告的,该局工作人员及时到现场、有关单位调查,并按有关规定指导、办理手续。

  六是根据经上级认定的结论及时办理待遇享受手续。截至2011年7月,发生并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7人次,十级伤残1人,八级伤残1人,均按规定予以报账。该局工作程序规范、待遇享受及时、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江西省武宁县医保局 胡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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