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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实施劳动争议调处“三四三”工程
2011-08-16作者:未知来源:市人社局

  一、预防为主,“三项制度”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即推行“送法企业”、“案件回访”和《仲裁建议书》制度,强化劳动争议源头预防,把预防劳动争议的重点放在企业,力求从源头上消减劳动争议。1-7月,送法企业79家,发放法律法规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政策咨询800人次;案件回访35件,回访率达92%;向相关企业发放《仲裁建议书》38份,预防功效得到充分发挥。

  二、调解为主,“四步调解”打造和谐仲裁体系。即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实施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四步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全力打造“和谐仲裁”。截至7月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5起,案外调解47起,立案受理38起(其中仲裁结案17起、调解结案21件),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1%,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调解功效凸显。

  三、基层为主,“三种模式”织就基层调处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置”的原则,采用三种模式编织基层劳动争议调处网络。即在距离县城较远的德平镇和驻临企业、乡镇企业集中的临盘街道,设立了两处高标准的劳动争议派出仲裁庭;在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各用人单位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39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月,各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3件,处理结案65件,涉及81人,涉案金额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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