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司机被告性骚扰 驾校解除合同引劳动争议
2011-11-08作者:未知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讯(通讯员 刘凯)因接到学员投诉班车司机何某(化名)对其进行性骚扰,驾校遂以何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开除。后何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裁决驾校应向何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驾校对仲裁委的裁决不服,遂将何某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受理了此案。
原告海淀区远大汽车驾驶学校诉称,2011年4月有数名学员向驾校举报何某利用工作之便掌握她们私人电话后,向她们打下流电话,发送淫秽信息。接到举报并经过调查后,远大驾校与何某解除了劳动关系。
何某认为驾校应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遂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仲裁委认为远大驾校未请举报人出庭作证证明何某确有不轨行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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