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集体劳动合同质量不高未达劳资双赢
2011-12-19作者:未知来源:法制网

  ——中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150多万

                           中华全国总工会官员:集体劳动合同质量不高未达劳资双赢

  法制网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 张维 目前,中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已经达到150多万个。这是记者在12月17日-18日召开的“劳资冲突与合作:集体劳动争议处理与规制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的。“连同与劳动卫生安全条件、妇女权益保护等一些专项和综合的集体合同在内,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已经达到了240多万家企业,覆盖职工一亿八千多万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介绍道。

  张鸣起表示,近年来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推动下,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我们集体合同质量不高,没能达到劳资双赢,工资福利与企业效益增长、劳动生产力增长相适应的目标。”

  自2008年中国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转型的完成,劳动关系开始由个别调整向集体调整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分析,近三年来工人群众的集体意识不断在增强,工人群众的集体行动也不断在增多,“但是目前来看,中国的集体劳动关系并没有形成,中国的劳动关系仍然是一种碎片化的、原子化的这种状态。其根本问题就在于工人的组织权利并没有得到真正实现”。

  该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剑桥大学达尔文学院、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联合举办。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