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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出台医疗保险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2012-04-1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行为,防范和制止各种侵害医保基金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县人社局牵头,县纪委、卫生局、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医疗保险违纪违规处罚办法,针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两定点单位”、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建立定期排查、经常性明查暗访、全面监控、定期通报、限时整改的长效机制,严厉惩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人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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