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管理探索仲裁新办法
2012-08-24作者:未知来源:德清新闻网
近日,禹越镇某企业的工人高友民在工作期间不幸受伤,在禹越镇劳动保障站的调解下,高友民拿到了企业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受伤期间工资和其他补助共计两万元整。出现纠纷在镇上便能解决,让高友民觉得挺方便的。
“如果镇上û有劳动保障站,我还要去武康办理,禹越离武康较远,加上胳膊受伤了,这样来回赶肯定不方便。”高友民说道,这次从提出申请到解决,都可以不出镇,节省了不少时间。
无独有偶,外来务工者黄磊在新安镇某工厂打工,由于种种原因,该企业要求黄磊停薪休假一段时间,过段时间再上班。黄磊不同意,提出离职,可企业不愿放人,双方产生了ì盾,企业扣发了黄磊两个月工资,于是黄磊来到新安镇劳动保障站寻求帮助。终于在新安镇劳动保障站的协调下,黄磊要回了两个月的工资。
解决劳动纠纷不出镇,的确是方便了群众,尤其是在离县城武康较远的乡镇务工的群众。今年以来,我县各乡镇(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立案并达成调解协议的达到78起,其他经协商处理纠纷603件,涉及职工人数815人。
提高乡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业务能力和调解处理水平,促进乡镇调解工作的积极开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安排乡镇调解员参加省仲裁院举办的业务培训,选派专职仲裁员不定期到乡镇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乡镇调解人员到仲裁庭现场观摩仲裁庭审等多项举措,最大限度为职工维权提供了“家门口”的便利。
据悉,今年下半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探索一种新的案件处理方式,便是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派出庭。派出庭离打工者近、离企业近,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化解纠纷。并且在乡镇设分庭把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项职能向基层仲裁分庭延伸,可以更快捷、高效地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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