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岳塘区巡回法庭进村断案 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
2012-09-0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红网岳塘站9月3日讯(分站记者 何ε 通讯员 刘倩 洪静雯)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昭山示范区昭山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2006年6月,家住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的彭某大学毕业。当年11月在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业务员试用期合格后,与公司签订了聘用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随后,公司将彭某派往浙江义乌办事处工作。2008年10月,彭某曾因身体不适回家休养两个月。休假后,彭某返回原处工作。2009年2月,彭某再次因身体原因回家休养一年。彭某称,自己的请假都得到了办事处经理张某的同意。可2008年9月30日,该公司以彭某长时间不来公司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填写了《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上û有彭某的签名。
2010年3月14日,彭某应义乌办事处经理张某的要求,到浙江省义乌某袜业公司进行售后维护。在维护过程中,不慎摔下¥身受重伤。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对彭某不再理会。公司诉称,自己与彭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用履行后续补偿义务。4月23日,气愤的彭某向湘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认定自己与该公司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6月5日,湘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认定彭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不服,向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彭某û有劳动合同关系。
就此事,湘潭岳塘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庭审,经岳塘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商议,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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