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企业建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012-09-26作者:未知来源:宝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吴雪平 通讯员 陈世堂 谢泽美)近日,龙华劳动办协助辖区内11家500人以上大型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就如何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如何开展调解工作等问题,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点对点指导,进一步促进了企业调解专业化、规范化、具体化。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企业工会代表、企业代表、职工代表三方组成,其工作职责是遵循平等自愿、依法调解的原则,对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劳动报酬、辞工离职、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等各类 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据劳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第一道防线的协商调解,不仅能迅速、有效地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化解于企业内部,还有助于加强信息沟通,消除劳动者对诸如加班工资计发方式等信息不对称因素而产生的误解,避免矛盾激化,平衡双方权益诉求,节约劳资双方维权成本,及时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还起着检查监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强化企业劳资纠纷预警监控、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促进企业文化发展及加强人文关怀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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