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法院节前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为9名女工兑现工资
2012年9月26日,中秋、国庆节前4天,杨某等9名女工从金安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回被拖欠4年的工资款。女工们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连称“今年的两节最舒心”。
杨某等9名女工原是安徽省某网业有限公司员工,被拖欠工资合计6.2万元,经过多年催要,公司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马某等人遂于2010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对仲裁结果不服,该劳动争议被诉至金安法院。案经一审、二审,最终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由用工单位支付9名女工4000-9000余元工资款不等。但是该用工单位未主动履行义务,9名女工于今年6月向金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早已生效的法院终审调解书。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网业有限公司位于六安经济开发区的厂房已经拆迁,经多方打听,该厂刚刚进驻裕安区工业园,未正常生产经营;又经查询多家银行,该厂银行帐户余额为0;几经周折联系到该厂业务负责人及法律顾问,两人均表示经济困难,无力给付。而9名女工又不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该案执行工作限于困境。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即将来临,然而,随着节日气氛越来越浓重,执行该案的法官心里压力却越来越大,决心加大执行联运机制力度,借助社会合力寻找新的突破口。不懈的努力终于使案件出现转机,经公安机关配合,执行法官首先查证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马某现为外县一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接着三赴该县,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获取了马某的详细信息,先后对其送达2次谈话传票,可马某均未到院接受约谈。金安法院最后向马某所在单位领导及纪检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依照中纪委、监察部相关通知追究马某相应责任,同时告之法院将对马某采取拘留措施。
在执行联运机制的积极作用下,马某最终将应付执行款6.2万余元交付金安法院。26日上午,金安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标的款,9名女工领到了期盼已久的被欠工资款,如愿地拿到了自己应得的报酬。(王祥 罗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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