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人民调解员 每年化解4万余纠纷
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在商场、医院、法院、派出所,总有那么一群人,为了别人的家长里短奔走,排忧解难,有时面对别人的冷嘲热讽,还得强颜欢笑、和风细雨……这一切,只为了当事人能够破涕为笑,为了社会矛盾纠纷获得化解。
他们,就是长沙1.7万余名人民调解员。
市司法局副局长谢朝辉介绍,长沙市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295个,人民调解员1.7万余名,每年调解社会矛盾纠纷4万余件,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3000多件,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为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行“三调联动”工作,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9个,驻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9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168个;同时成立了26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业务范围拓展到消费、市场、医疗、物业管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林权、水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十多个领域。涌现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坡调委会、全国十佳人民调解员陶山麓等诸多先进典型。
“随着民间纠纷的不断演变和发展,人民调解的范围已经发生了变化。”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向良军告诉记者,目前长沙的人民调解已逐渐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向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领域扩展。2009年以来,长沙市先后成立了26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2.4万余件,其中调处医患纠纷1225件、消费纠纷6371件、交通事故纠纷7318件,劳动争议纠纷3476件,物业管理纠纷862件。
说起人民调解员,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婆婆妈妈或白发长者,如今,这已是老皇历了。长沙按照威信高、能力高、素质高、热情高的“四高”标准,选聘、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已建立约300人的较稳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人民调解员文化水平高,专业技能强,年轻有活力,在解决重大疑难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长沙分14个专业组建了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团和专家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专业性调解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市已组建由16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团和由80余名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行业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
长沙优秀人民调解员风采
陶山麓:倾情调解写春秋
陶山麓,中共党员,法律专科毕业,49岁。在基层工作30年,曾担任过副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12年,现任浏阳市司法局镇头司法所所长。他主持调处的纠纷总数超过了2000起,赴全国十个以上省市解决跨地区纠纷超过40起,防止“民转刑”148起,近10年他所获得省市各种嘉奖40余次,先后被评为浏阳市政法系统办案能手、长沙市十佳人民调解员、湖南省优秀司法所长、湖南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全国十佳人民调解员,省政府记一等功一次、市政府记三等功六次。
李娜:“铁娘子”敢调善调
李娜,雨花区雨花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省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参加工作16年来,她把满腔的热情倾注在人民调解事业上,在调解工作中,她就像一名中医,“望闻问切”,既讲政策法律,又讲道德感情,既讲公平正义,又讲人情世故,许多看似无解的死结被她妙手解开,许多剑拔弩张的险情被她轻松消除。李娜敢于调解,在她手中,宝马家具城经营纠纷、红星服饰广场经营户纠纷等一大批纠纷悄然平息,无一上交,无一反复。李娜善于调解,在红星大市场率先组建了市场调委会,广泛深入地开展市场纠纷的防范和调解工作,市场呈现出全新的局面。16年来,李娜先后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400多起,预防“民转刑”案件160多件。
师敬华:“人民调解110”
师敬华,现年54岁,天心区坡子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连续多年被天心区委、区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人民调解员等称号,2006年被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2011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能手”称号,2012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其所带领的司法所也于2006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称号。师敬华自1990年担任司法所长、调解委员会主任至今,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0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当事人协议履行率达100%,制止突发性事件80余件,被当地人民群众称为“人民调解110”。
人民调解长沙模式可圈可点
如今,人民调解已经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被国外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在长沙各区县市,各种构建大调解体系、服务大发展格局的调解措施层出不穷,也构筑了人民调解的“长沙模式”。
“有些事情如果要走法律的途径解决,很难。漫长的诉讼过程,成本太高,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人民调解的老办法翻新成‘三调联动’就是创新,收到了立竿见影的好效果。”不少市民这样表示。
高新区
高新区针对群众反映的纠纷信息以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地走访,充分调动村民小组组长、离退休干部、老党员和当地有声望、有正义感人士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运用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促进调解工作。同时在高新区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
长沙县
长沙县在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形式有机结合的同时,着力健全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调解组织,构建了“四级三调”大调解格局,先后妥善化解了机场高速大巴纵火事件民事赔偿等一系列重大难点问题,使调处工作社会公信力提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浏阳市
浏阳市推广“10+1”人民调解员制度(即每十户村民家庭推荐或聘任一名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让人民调解的触角遍布每个屋场、每个楼栋。村调委会调处本村较大的纠纷,小组调解员或信息员负责调处在小组内的一般纠纷;对于村调委会难以调解的疑难纠纷,由乡镇调委会负责调处;对于时间太久、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积案,则由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动相关部门力量,联合进行调解。
宁乡县
宁乡县采用“四位一体”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模式,即分别由县司法局负责司法调解、县交警大队专职行政调解、县法律服务中心从事人民调解、县人民法院成立交通法庭,四方派员一齐进驻县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心集中办公,四种选择任当事人挑,还不必跑来跑去,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芙蓉区
芙蓉区推出“司法快车”,整合各方法律服务和调解力量,让矛盾麻纱尽快化解。据了解,“司法快车”开行有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以及法律服务四趟“分列”,要求对于街道辖区内的一般民事纠纷,发现后15分钟内调解人员要到现场,而对较为复杂、需要区职能部门参与解决的事件,发现后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小时。
天心区
天心区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推行“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区级网格、街(镇)级网格和基础网格;组团式服务:整合社会资源,组建各级网格人民调解服务团队。区级网格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相关行政部门及行业专家、律师等组成人民调解员库,全面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街(镇)级网格进一步推行个人调解室的建设,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岳麓区
岳麓区司法局相继成立了驻湘雅三医院、省肿瘤医院、市第四医院人民调解室,广泛建立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防线。敞开咨询窗口、调解通道和援助渠道,延展并巩固了维稳防线。同时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将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素质高、沟通能力强的优势,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率。
开福区
开福区创立“四三”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实行“三种设定、三调联动、三个步骤、三次调解”,以此成功调处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多起矛盾纠纷积案。区司法局还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以点带面,精心部署,将重点建设医患纠纷、拆迁纠纷、交通事故、消费权益、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六大专业调解中心。
雨花区
雨花区形成了以司法所为龙头,以街乡镇调委会为骨干,以村居、企事业、市场调委会为基础,以驻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医院调解室为延伸,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调解网络。同时,推进退休法官、高校法律系学生为居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为人民调解注入新鲜血液。依托在派出所、社区、医院、超市、重点企业广泛设立的人民调解室、法律义工服务站,将法律义工和人民调解组织相结合,开展纠纷司法调解等特色服务。
望城区
望城区按照分级培训原则,采取集中授课、自主学习、下乡指导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全区村(社区)调解主任、乡镇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调解能力,提高业务水平。抓实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人民调解进法院、医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交警队等工作开展良好。
记者手记
遇纠纷,人民调解免费为您排忧
遇到纠纷怎么办?
请律师吧?动辄数千元的代理费可不是小数目;打官司吧?上法庭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结的事;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咱家虽不富足,可也不是贫困之家,遇到矛盾纠纷,有没有个说理的地方呢?
这是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长沙市司法局提醒您,发生矛盾纠纷,可以依靠人民调解及时、有效地解决纷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人民调解作为民间的、群众性的自治活动,植根群众,服务群众。
重要的是,人民调解是全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人民群众化解民间矛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是民间纠纷,即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种纠纷,亦即法律规定不能调解的纠纷以外的所有民间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扶养、邻里、侵权、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资工伤、物业管理、医疗等纠纷,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和解的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赔偿。”市司法局副局长谢朝辉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长沙市全部乡镇(街道)、村(社区)均设立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遇到民间纠纷,市民可以就近到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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