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仲裁院“三步走”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2012-10-11作者:未知来源: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区仲裁院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三步走”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初见成效。截至9月中旬,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5件,已结案483件,结案率92%。其中调解113件,案外和解撤回申请137件,调撤率达52%,较去年同期上升20%。
坚持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目前,辖区6个街道、20家大中型企业均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做到四有:“有牌子、有印章、有专职调解员、有调解场所”。为切实加快推进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专家授课、案件讨论等方式累计培训街道、企业专兼职调解员50余人次,为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基层为主,深入企业宣传指导送法上门。共举办企业政策法规业务培训2次,发放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近800份,走访调研企业用工管理情况4家,针对25家企业用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仲裁建议书25份,有力地促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坚持调解为主,创新仲裁调解工作方式。对涉及农民工或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多调少裁,能调不裁、快调慎裁,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消除矛盾隐患。确保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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