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建立劳动争议巡回庭制度便民服务进社区
人民网青岛11月14日电 11月9日,在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街道保障服务中心,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仲裁员小耿正在认真审理一起劳资纠纷,当事人双方围绕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是否违法这一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争辩,小耿和同事根据前期调查,围绕双方焦点,依法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人双方对相关法律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最终达成了和解。
为更好更快维护劳动者权益,市南区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适应社区实际需求出发,建立街道“巡回仲裁庭”制度,把劳动争议仲裁庭搬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身边,通过派驻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仲裁员深入基层调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基层化解。小耿处理的这起纠纷是年内巡回仲裁庭第二十次走进基层。
巡回庭进社区,适应了维权需求。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职工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矛盾尤为突出,处理难度也不断加大。据统计,目前市南区每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00余起。其中大部分案件涉案金额小、矛盾争议不大,在基层解决更利于双方当事人。因此,建立巡回仲裁庭是必然要求,巡回制度的落实使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得到了及时处理,成本最小,效果最好。
案件在基层办,搞活了街道资源。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燕滨介绍说:“巡回仲裁庭制度的建立,是区人社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让街道的案件就地开庭,充分利用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资源,在提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实现了劳动人事法规的普及。”巡回过程中,区仲裁院的业务骨干同街道专、兼职调解员一起,通过开庭准备、开庭审理、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庭内调解等程序,实施调解或仲裁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加强了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对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通过邀请企业人事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参与庭审旁听,结合审理案件现场宣法、释法,有效提高了基层公众对相应法律法规的熟知程度。
维权的高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巡回仲裁庭的建立受到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企业和职工各方的认同。市南区是第三产业密集区,每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都超千起,给基层的调解人员工作带来了压力,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如今,巡回仲裁庭的成立,直接把矛盾解决在了基层,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保障。对于巡回仲裁庭,八大关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李君也是深有感触。她说,巡回仲裁庭的建立,是区人社局机关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帮助基层的一个鲜活事例,是基层最欢迎的方式方法,也是便民利民的重要手段。
目前,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以基本成型,全区共调解结案14起。李燕滨表示,他们将会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区推广。(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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