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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法院:悉心调解化解群体性劳动纠纷
2012-11-20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法院网长春频道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及34人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前来告诉的34名原告均为吉林海内福瑞达医药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因与公司在劳动关系中产生纠纷,集体诉至法院。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法官考虑到,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劳动者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如若处理不当,很容易激化矛盾。办案法官通过与公司及职工的多次沟通了解到,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是一些职工因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有一些职工是因为普遍存在超时工作和节假日加班工资等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案情大致相同。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公司又以涉及集团诉讼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职工情绪激动,扬言要在十八大期间进京上访。

  为有效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办案法官精心研究案情,分析矛盾的产生原因,多次与被告公司律师及负责人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和有关劳动纠纷的法律规定,并从公司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法官又和34名原告中的代表进行了谈话,向他们释法明理,劝导原告不要做出过激行为。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被告公司同意对34名职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双方达成和解,34名原告分别与被告公司签订和解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起涉及数十人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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