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劳资关系的稳压器
由总工会牵头调解劳动争议,成功率超过88%……“‘娘家人’管职工事,方便快捷、说话管用”,这是不少职工对宁波北仑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评价。
2010年3月15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就北仑推行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的做法作出批示:“很好的经验、好好宣传”。2010年5月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批示:建立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是完善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我们要好好总结这一做法,逐步加以推广。
据了解,北仑外来务工人员有50万名左右,远超本地人口。近年来,该区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了集中爆发阶段。2007年,北仑区劳动部门受理的企业劳动纠纷为1200余起,一年后猛增至2600起。过去,劳资纠纷大多靠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但案件数量的猛增,使这些部门不堪重负,以至于2009年初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要排到当年10月才能处理,由此也出现了一些集体上访现象。
为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3月16日,北仑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由总工会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共同参与,聘请专职律师担任调解员。其工作职责除了调解劳资矛盾外,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宣传。调解中心与区劳动仲裁院、区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在同一幢楼办公,实现维权、调解、仲裁“三位一体”,随时沟通配合。
据了解,劳动争议联合调处的运作模式可用“一二三四五”来概括:一个中心即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两种机制即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和调处机制,三项制度即裁前调解、两级值班和分级调解制度。四大职能,即调解、指导、咨询、宣传智能。五类方法,即简易调解、一般调解、复杂调解、前期参与、指定调解。
三年来,“党政主导,工会牵头,各方协作”的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在促进职工队伍和区域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促进了经济发展。劳动争议的快速有效调解,使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二是维护了社会稳定。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建立以来,我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呈现“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劳动争议仲裁、信访和法院受理案件明显下降”的良好态势。据统计,北仑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09年3月15日成立至今,接待2989批次,人数4787人,立案调解1977件,调解成功1747件,调解成功率达88.4%,仲裁、信访、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加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数同比下降50%;涉及劳动争议信访量同比下降70%以上;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同比下降40%。三是增强了工会影响力。2009年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的“双服务”活动中,积极发挥作用,由企业投票评定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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