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法院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随着湟中县汉东、大才等乡的整体搬迁和甘河工业园区、多巴康川新城的建设等一系列“大事件”的作用,该县形成了辖区内企业众多,就业人口庞大的状况,从而使得湟中县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2012年,该院民一庭收案类型发生了大的变化,以往传统上占较大比例的离婚案件大幅下降,而劳动争议案件由去年的2件增至为今年的19件。
劳动争议案件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安定有序。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该院民一庭认真落实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服务宗旨,克服案件多、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全体法官“穿针引线促调解,不遗余力筑和谐”,在及时、妥善调处该类案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效率,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截止11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件,审结19件,结案率为100%,调解结案17件,判决结案仅2件,调解率达89.5%。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与仲裁、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主动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社保机构等部门进行沟通,对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案件处理中的热点和难点,与相关人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交流探讨,以案例研讨、法规解读的方式分析疑难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尺度。
二是加快办案节奏。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往往影响到当事人的生产、生活,若处理不及时,很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信访,影响社会稳定。民一庭对此类案件实行速裁机制,坚持快审理、快执行,并及时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劳动者在诉讼期间的正常生活。
三是注重调解,重视办案效果。民一庭法官注重坚持以调解结案为主,要求每件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前都必须经过承办人、庭长乃至主管院长的调解;若调解不成时,要求法官坚持合法与合理并重,在适用法律规定时充分考虑现实情况,不简单的机械判决,而是切合实际,充分向案件当事人释明,讲解判决所依据的法律和法理,使其明法服判,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民一庭所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无一件因处理不当引发信访或其他危及稳定的事件发生。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以该院今年开展的“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送法进村进企业活动,运用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在辖区以开设法制教育课、发放资料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劳动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宣讲及引导劳动者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提高劳动者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村等活动,强化企业经营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使劳资双方都能清晰了解到自身的合法权利义务,促进形成合法有序的劳动关系。(来源\湟中县法院 文\王学军 吴永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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