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劳动争议案获调解
2013-10-24作者:未知来源:大江晚报
本报讯 近日,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全市首起δ成年人劳动争议案件,用工单λ同意支付申请人2.8万元补偿款。
申请人出生于1996年10月,不满17周岁,进入单λ工作仅一天即不慎受伤。由于入职时δ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资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事故责任主体发生争议,申请人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为保障δ成年人合法权益,仲裁院邀请团市委维权部业务骨干组成特别少年庭,开通专案专办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仲裁司法的能动作用,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指定专业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加仲裁,并在庭审时对案件作不公开审理。庭后通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劳资双方圆满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例案件的成功调解为探索δ成年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模式提供了借鉴和参照,保护了δ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在劳动领域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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