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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人社局积极创新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实效
2013-11-27作者:未知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社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服务群众最优化”的宗旨,始终以构建和谐新洲、幸福新洲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处理机制,带着对劳动者的感情、服务企业的热情、做好工作的激情,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重效率,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卓有成效。近两年来,该区共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近1500宗,法定结案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85%,涉及1800余人,金额达到1800多万元,为和谐新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强基固本、凝神聚气。

  一、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维权体系。该区人社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组织,按照“多调解,少处罚”的精神,构建了一个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龙头,街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为主体,社区调解委员会和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四级矛盾调处维权体系。2010年,新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2012年4月,在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平台加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功能,同时以“五有”(有场所、有人员、有标牌、有制度和有经费)和“五无”(无违法违规调解、无调裁推诿、无调裁审对接空白、无重大集体纠纷、无进京上访赴省市集访等有影响的信访事件)为标准建立了街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随后组织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调解规范的社区调解委员会和企业调解组织相继组建。一旦出现劳动争议,首先在企业班组调处,没有达成和解的再到企业调解委员会协商,依然未协商一致的就到社区或街镇调解中心,极少数未能调处的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调解后才启动中仲裁程序。这个维权体系的建成,为确保劳动人事纠纷信息及时反馈、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在立案外、在基层中、在企业内部等,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区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近350个,其中,街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15个,实现了街镇全覆盖;社区组建了40个区域性调解委员会;企业建立了协商调解委员会156个;车间、工段和班组设立调解小组138个,彻底实现了“哪里有劳动争议,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服务目标。

  二、创立“流动调解仲裁庭”。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劳动者,让调解仲裁工作真正走入基层、走进企业、走近劳动者,方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现场参与监督和接受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增强调解仲裁过程的透明度,提高调处工作效能。今年年初,该区配置仲裁专用车辆、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打复一体机、照相机和录音笔等设备,建起了湖北省首个“流动调解仲裁庭”。“流动调解仲裁庭”组建10个月来,按照“多调解,少开庭”的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无论是最近的邾城、还是最远的双柳,一旦接到劳动争议申请,30分钟内就赶到争议发生地,就近、快捷、高效的在争议发生地开庭调解审理,并邀请辖区内调解员旁听仲裁庭全审过程,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目前,已经在街镇、企业开庭100多次,成功调处了劳动争议67宗,涉及78名劳动者,涉案金额达80万元,初步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班组、大争议不出企业、街镇”的局面。今年2月份和3月份,先后被《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和《楚天金报》等省市报刊和相关网络予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通过创设劳动人事争议流动调解仲裁庭,不仅拉近了政府与基层群众的距离,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而且使旁听人员通过旁听案件调处和仲裁员的讲解,从中学到了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做到依法用工、诚信用工,进一步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调处一个劳动争议,教育影响一方劳动者和企业的目标,为推动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内练真功,增强素质,提升调解组织公信力。该区组织近400名调解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体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调解技巧等相关知识。分批次带领区调解员到区仲裁院、区法院观摩仲裁员、法官做调解工作,多渠道接触律师等法律专家,从而开拓调解员的视野,增强了劳动争议调解的效果。为了规范调解员工作行为,专门组织学习了调解员管理办法,强化严守纪律,秉公办案,廉洁办案理念,并明确所有调解员要坚持“亲情关怀,做好劳动者的贴心人”、“热情服务,做好服务企业的知心人”,微笑服务,用诚心接待当事人、用耐心倾听申诉、用真心理解疾苦和用公心处理案件。同时,全面开展绩效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目标管理,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打造出了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调解员队伍。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了,能协调和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对话,最大限度的促进了和谐,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基层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得以提升。

  四、加强摸排,强化基层调解组织预警机制。该区牢牢把握“化解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主线,街镇调解员和监察协管员一道深入辖区内企业了解用工一线情况,主动和企业员工沟通、协商,积极进行劳动争议摸底排查。一是重点关注因市场因素、经营状况、结构调整等发生“关、停、并、转”的企业,对其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规范和指导,防范群体性事件;二是对使用劳务派遣的单位加强规范,严控侵权事件发生;三是加强社会保险遗留问题的排查,防范缠访和闹访事件发生。对潜在重大或集体劳动争议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介入,迅速调处。

  五、营造舆论氛围,扩大调解组织知晓率。为扩大调解组织知晓率,彰显人社部门在化解劳动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人社部门的满意度。一方面,该区充分利用报刊、简报、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调解组织情况,并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使调解组织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编写了《调解指南》和《仲裁指南》两个小册子,下发到劳动者手中近万份。“有争议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到仲裁”已成为我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识,调解组织也成了化解劳动争议最为快捷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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