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回复《定南县劳动仲裁部门办事推诿》一
2013-12-12作者:未知来源:大江网
尊敬的心静思远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院工作提出意见,现对你反映的问题说明如下:
1、经查,你于2013年11月18日来定南县仲裁院办公室咨询问题后提交了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95号文件要求开具了先行调解通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在立案前15天内先协商调解,到期调解不成,则立案仲裁。
2、仲裁事项正常情况下,立案后在45天内处理完毕。由于年末劳动争议案件较多,我院工作人员未及时通知当事人,并不是工作上的推诿。由此对你造成的不便之处,尽请谅解。现我院已对该案件正式立案处理。3、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人必须做到能办的事马上办,不能办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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