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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重庆市五中院首发《劳动争议白皮书》
2013-12-3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本报记者徐伟

  厚达20余页的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摆在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伟的案头。

  王中伟院长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审阅。他坦言,人民法院专门就劳动争议案件发布审判白皮书,在全国范围内很少见,至少在西部地区,这是首次。

  我国《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开始施行,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倡导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再加上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无论对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还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王中伟院长表示,2013年作为《劳动合同法》运行五年的重要时间节点,此时,对该法施行五年以来的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白皮书显示,2008年~2012年,五中院及辖区法院收案数量波动较大,并始终处于高位运行状态。2008年~2012年,五中院新收民事二审案件24207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为4596件, 占比19%;辖区基层法院新收民事案件共计195119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48648件,占比24.9%。

  记者了解到,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2009年新收劳动争议二审案件达1169件, 较之2008年上升67.7%,呈现井喷状态。2011年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122件,较之2010年上升65.4%,2008年和2009年新收劳动争议案件占该年五中院新收民事二审案件的24.3%和18.5%。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五中院开始受理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五年内受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共198件,2010年后此类特别程序案件收案数逐渐趋于稳定。

  争议内容新型化多样化复杂化

  重庆五中院民四庭庭长祝来新分析说,劳动争议案件发案数量呈行业性和地域性。无论是从各基层法院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量来看,还是从上诉案件数量来看,九龙坡区、 渝中区、 南岸区、 江津区等GDP增长较快的地区都成为劳动争议频发地带。2008年~2012年这四个区上诉案件占比分别为 22.5%、 15.4%、11 %、9 %, 合计占比57.9 %。

  从案件涉及的行业看,劳动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制造、建筑房地产、服装加工、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五年中劳动争议案件分布在上述行业中的比重分别为:26.2%、21.5 %、17.2 %、16.7 %,合计占比达81.6%。案件类型的分布情况也集中反映出重庆经济结构多以加工制造、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为主的行业特性。

  “当事人争议内容新型化、多样化、复杂化也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大特点”。祝来新告诉记者,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几乎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请求给付经济补偿金、社保赔偿、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竞业禁止补偿金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往往包含多种争议类型,其中单项诉请比例较小,而多项诉请案件占比达85%,其中诉请在5项以上的占41%。

  在二审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内容的纠纷比例较高,劳资双方的利益矛盾成为纠纷的主要焦点。因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引发的争议有1583起,占34.8%;因除名、辞职、辞退及经济补偿金等引发的争议有1122起,占24.6%;因追索工资等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有522起,占11.4%;因劳动关系本身是否存在引发的争议有443起,占9.8%。

  随着新法的出台,一些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主要包括:劳动者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因合同终止索要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因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而引发纠纷等;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被支付相应赔偿、因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的陆续涌现是由于劳动合同的主体范围扩大和劳动者权利保护范围扩大所带来的重大变化。”祝来新说。

  来源: 法制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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