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工资怎么算
我们都知道国家对于产假有很多政策,但是很多女职工不了解我国法律规定有流产假,更不清楚在流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那么,流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呢?有没有一个计算标准呢?接下来由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8最新女职工流产假工资怎么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流产假期间工资计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
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根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刚刚公布实施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产假的工资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以上就是“流产假工资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对于女职员怀孕四个月内流产的,可以享受半个月的假期,超过四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的假期。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照常发放工资,在休假结束后,职员应立即到单位上班,如果需要延长假期的,也须书面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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