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假期待遇 > 正文
合同有欠缺是否可以仲裁?
2010-12-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要与劳动签订书面合同,以便保障双方利益。有合同万一有纠纷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如果合同方面有些欠缺还可以得到保护吗?

  问: 去年我到一个体企业做工,因工资待遇及劳动时间与老板产生劳动争议。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却被拒绝受理,原因是因为签订合同时没有鉴证。请问,劳动合同未经鉴证能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答: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即使劳动合同没有鉴证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3条规定:“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尤其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初期有其必要性。劳动行政部门鼓励并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鉴证只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和必备要件,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你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