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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休假权?
2016-11-0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休假权是相对于劳动权而言的,人们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利,同时也有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有给予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义务。休假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劳动者能在休假之后提高劳动效率,所以休息权很重要。那么休息权包括什么?

  休息权都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即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以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

  单位不给放假怎么办?

  1、要求员工加班的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平常假日不放假的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的

  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不给带薪年假的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又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年休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人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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