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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2016-11-0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什么是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有几天?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一、法律根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二、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带薪年休假报酬的计算公式

  第一步: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第二步: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新年休假计算报酬的天数取整数天数

  第三步:带新年休假报酬=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前12个月平均工资÷21.75天)

  例如:一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为11年,与单位于2008年12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每月工资为3000元。

  1、(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35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0天=带薪年休假天数9.18天

  2、折算后计算劳动报酬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9天

  3、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9天×(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21.75天)=带新年休假报酬1241.38元

   五、新进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计算

  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单位于 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职工,该职工参加工作有5年。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122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天=带薪年休假天数1.67天

  折算后实际应享受的年休假为1天。

   六、单位当年不安排待薪年休假支付的劳动报酬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补休”不能代替年休假

  国家法定假日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才享有的;不过,两者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日,都具有强制性。劳动者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休,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只有极少数情况才可跨年度休,但只能跨1个年度,而不能攒起来集中休。

  对于带薪年休假,除非劳动者本人同意,单位可以占用其年休假时间,但按照国家规定,单位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来支付每日的报酬,作为占用年休假的补偿,而不能在事后用“补休”方式来代替。“奖励游”等更接近于属于单位福利,是单位给安排的,不享受就没有了,而年休假是劳动者自主控制的,这是休息权的核心,因此“奖励游”也不能代替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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