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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录用的证据如何搜集?
2010-12-2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对于在试用期当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可以予以辞退。但是符合的标准是什么呢?这在现实操作中就比较困难啦。特别是在此类诉讼中,一般法官会从劳动弱者的利益考虑,除非企业方拿出十足的真凭实据。那么,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呢?

  首先, 员工入职前,企业就应当确定明确的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且进行公示。

  其次,要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考核结果也要行使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是在试用期内,一旦超过试用期限,用人单位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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